會員註冊是免費的。
加入會員的話,只要用一個帳號就可以體驗遊戲百樂町的遊戲及內容的樂趣。
姓名
帳號
OK
※請輸入您想要的帳號(6~10個英文或數字)
※註冊後就不可變更。
密碼
※請輸入英文或數字6~8碼
密碼確認
暱稱
OK
身份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1977
1976
1975
1974
1973
1972
1971
1970
1969
1968
1967
1966
1965
1964
1963
1962
1961
1960
1959
1958
1957
1956
1955
1954
1953
1952
1951
1950
1949
1948
1947
1946
1945
1944
1943
1942
1941
1940
1939
1938
1937
1936
1935
1934
1933
1932
1931
1930
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日
電子郵件信箱
確認電子郵件信箱
※再次確認電子郵件信箱
手機號碼
電話號碼
居住縣市
其他
台中市
台北市
台南縣
新竹市
高雄市
金門縣
新竹縣
桃園縣
屏東縣
彰化縣
台東縣
苗栗縣
台北縣
南投縣
台中縣
嘉義縣
宜蘭縣
澎湖縣
花蓮縣
南海諸島
雲林縣
高雄縣
嘉義市
連江縣
基隆市
台南市
地址
<注意>
・本服務的銷售權及個人情報的管理責任為洛克工房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關於本服務的相關詢問請與下列窗口洽詢。
服務平台
:
・您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網站使用。
同意下列的會員規章後,請按下"同意"鍵。
--- 遊戲百樂町 會員規範 --- 歡迎加入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以下簡稱 遊戲百樂町 )的會員。本合約載明使用遊戲百樂町的服務時,應有的權利、 義務及所適用的條件與條款等資料,同時記載本公司應負之責任與義務,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 一旦您按下同意鍵後,即表示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所有規定。如您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使用者合約 前言: 您了解您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註冊成為會員後,可使用遊戲百樂町服務。 當您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服務時即表示同意接受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內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 並須遵守當地之法律規定。 立約人洛克工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係利用網路提供線上遊戲之人,茲因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服務提供事宜, 與使用遊戲百樂町之人(以下稱「乙方」)訂立本線上遊戲服務提供契約 (以下稱「本契約」), 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與各項管理規範: 1.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2.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係指甲方於遊戲網站內標示為「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所含線上遊戲之統稱。 3.儲值: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向甲方購買一定期間內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之次數。 4.點數:係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5.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設備透過網路傳輸的方式,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內始得操作、 進行之電腦遊戲軟體。 6.暫停遊戲權限處分:係指以限制登入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扣除點數、扣除一定幅度之遊戲 戰績、虛擬物品及刪除角色等方式暫時或永久禁止乙方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 7.程式漏洞(BUG):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8.外掛程式: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 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用以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9.遊戲管理員(Game Master):由甲方所聘僱,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 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10.封包傳輸:資料在網路上傳輸時,需分割為數個區塊,每一個封包內含部份傳輸資料與表頭資料、封包型態、 送件者與收件者的位址等資料。封包首先會傳送到閘道電腦,閘道閱讀目的位址後,將封包傳送到鄰近閘道,如此反覆進行, 直到一閘道認得封包所屬的電腦,將該封包直接送達目的位址。 11.遊戲戰績:乙方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與其他使用者競技下之成果(包括紅利、虛擬金幣與其他)。 12.禁言處分:係指暫停乙方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中一定時間之遊戲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13.暱稱:係指乙方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中自行設定的角色名字,不得更改。 ■條款內容 一、服務簡介: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乙方線上遊戲之娛樂服務。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 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 1.基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所提供之各項服務,請乙方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 資料,乙方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 2.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 甲方保留隨時終止乙方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二、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乙方同意本合約並完成本遊戲服務之申請後,甲方即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 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乙方使用。 2.乙方取得之密碼得於甲方之遊戲網頁上進行變更。甲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 遊戲管理員) 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 三、資料保密原則: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乙方同意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第三人 使用;若有違反,乙方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 四、個人資料保障:對於乙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甲方同意在未獲得乙方同意以前, 不對外揭露乙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基於法律之規定。 2.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要求。 3.為保障甲方之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 4.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乙方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五、服務之停止與更改 1.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1)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2) 由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不論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3) 由於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 2.乙方應瞭解並同意,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可能因甲方、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或失靈、 阻礙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 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六、服務之終止 1.乙方之下列行為,即屬違反本合約之行為: (1) 以甲方或類似甲方之名義進行本遊戲。 (2)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遊戲惡意破壞或修改。 (3) 甲方發現乙方所填的個人資料是不實的。 (4) 乙方的言論或行為違背各遊戲所公佈的管理原則與系統公告。 (5) 利用遊戲之程式漏洞(BUG)進行遊戲。 (6) 於遊戲進行中以任何方式阻礙第三人進行遊戲。 (7) 以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或手段進行遊戲者。 (8) 未經甲方允許或同意進行電磁記錄的移轉行為。 (9) 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2.違反前項第1、3、4款規定,經甲假方通知乙方改善而未改善者,甲方得終止本合約。 3.除本條第2項規定外,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立即終止本合約,並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 甲方得逕自沒收乙方尚未使用的預付款項(點數)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1) 暫停遊戲權限(即乙方的帳號將無法進行遊戲):視違規輕重給予七天不等之暫停遊戲權限處份,若有重大違規者, 給予永久停權之處份(即該帳號永遠無法再進行遊戲終止合約)。 (2) 刪除帳號。 (3) 降低遊戲內一定幅度的總遊戲戰績或虛擬物品,並取回不當得利。 4.乙方得隨時向甲方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 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所購買但未使用之點數, 已消費點數無法退回。但乙方有可歸責違約之事由時不在此限。 七、風險承擔:乙方同意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各項服務係基於乙方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 包括因為自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乙方的電腦系統損壞, 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八、申訴權利: 1.乙方對於甲方服務品質或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甲方最遲不得超過十五日回覆。 2.客戶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詳見甲方官網。 九、智慧財產權:遊戲百樂町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 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 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十、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乙方必須遵守使用本軟體/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中華民國法令。 若乙方的行為違反本合約或其他法令乙方同意甲方得隨時停止帳號使用權或清除帳號,及停止提供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服務。 乙方有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1.乙方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 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2.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攻擊性、毀謗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 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的相關網站上。 3.乙方同意不會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的相關網站上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行為。 4.乙方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表文章時,應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5.乙方同意必須充份尊重著作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十一、計費標準(月費制) 1.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閱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各遊戲網頁) 2.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惟乙方以預付儲值使用本遊戲, 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整而減少或縮短。 3.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日前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各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 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乙方。 4.甲方在各遊戲首頁上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 所有的費用是以新台幣為單位,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制。乙方同意接受本合約後, 即表示授權甲方依照收費制度從乙方的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 十二、電磁記錄:乙方於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記錄與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其他之電磁記錄均 屬甲方有,甲方對於所管理之電磁記錄應努力維持完整。乙方對於電磁記錄有支配的權利,使用 支配的範圍以雙方契約所定為限。 十三、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1.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乙方查詢。 2.乙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甲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 查詢費用為點數200點,由乙方負擔。 3.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方式提供資料。 十四、遊戲管理規則及公告 遊戲管理規章 GM服務權責 1.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 2.遊戲管理規範、公告、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皆視為本契約之一部份,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帳號安全 1.甲乙雙方互負帳號安全義務。甲方應提供乙方各式安全機制,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之安全機制 (如防盜卡、電話鎖)電磁記錄仍遭不當移轉時,經甲方調查屬實,甲方無條件回復為原始狀態。 2.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 3.乙方應提供正確個人資料申辦會員帳號,並不定期接受甲方查證。並以正確的資料參與各項活動,資料不實者將取消資格,不得事後更正。 十六、補償:若甲方免費提供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遊戲,且乙方除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上網所需之費用外, 未支付甲方遊戲費用時,甲方無須負擔任何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若甲方提供為月費制遊戲時,對於遊戲中斷或無法連線可歸責 甲方時,甲方應返還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乙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十七、遊戲需求及產品包退費 1.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詳見各產品包裝及遊戲官網,遊戲維修及開關機時間亦均見官網公告。 2.乙方於購買甲方產品包七日內,得憑購買發票和原產品包及尚未使用開通之序號向甲方申請退費,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八、送達 1.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2.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3.甲方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十九、規範之修改: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 改時,甲方將於各遊戲首頁公告之,或以電子報方式通知乙方。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 內容,乙方須立即停止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之各項服務。如果乙方繼續使用遊戲百樂町遊戲平台之各項服務, 則視為乙方已同意 並接受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二十、個別條款之效力: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二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企業網站
|
會員規章
|
隱私權聲明
|
客戶服務
|
遊戲百樂町請使用Microsoft Windows以及Internet Explorer 6.0。
Copyright (c) 2006-2008 RoCWorks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